通知公告

安徽新华学院关于举办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1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动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培育提升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备战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创青春”)。经研究,我校将于3月举办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赛时间安排

1.  2月下旬,项目申报。各参赛个人或团队应在团队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各单位要对拟推荐校赛的项目进行初审选拔并优化提升,于2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校团委。

 

2.  3月上旬,复赛。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书面评审,从中遴选优秀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并给予作品修改意见,进一步提升作品质量。

 

3.  3月下旬,决赛。各参赛个人或团队将修改完善后的作品提交到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根据作品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情况,研究确定作品获奖建议等级,报组委会复核

 

4. 4月,备战“创青春”省赛、国赛。在学校竞赛的基础上,本着综合考虑、好中选优的原则,研究确定参加省赛和国赛的备选作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要求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主要含创业计划类、创业实践类和公益创业类等三类赛事

 

  创业计划类:面向我校在校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项目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创业实践类:面向我校在校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公益创业类:面向我校在校生,以创办非盈利性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要求学生以服务社会、开展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借鉴商业运作模式,落实完成一项具备一定水准、可持续发展的公益项目。

 

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多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三、奖项设置

参赛项目最终综合评定校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和三等奖10项。对荣获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授予本次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四、工作要求

1.“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并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竞赛,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对参赛作品和团队表现具有极高的要求。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队,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赛事,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广泛动员、深入挖掘优秀项目参与赛事,确保本届“创青春”有更多更好的作品呈现。

 

2. 疫情期间,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及创新创业学生社团的指导,广泛宣传动员全校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有效依托学生组织,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积极的办赛导向。

 

3. 请各单位于2020年2月26日前将遴选出的作品(不超过10组)申报表(含商业计划书)、作品汇总表、组织情况表(具体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932851069@qq.com,文件名为“××学院‘创青春’参赛作品”

 

联系人:杨雨婷

电话:15056085833

“创青春”交流QQ群:781778516

 

安徽新华学院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