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成功获批安徽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发布日期:2019-11-28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安徽省2019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72号)文件,安徽新华学院申报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获准立项建设。

       2019年6月,根据《安徽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我校积极组织申报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提出了总体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规划。9月中旬,经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安徽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安徽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获批安徽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我校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办学层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立项建设期间,学校将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为标准,科学制定立项建设方案,确保按计划完成立项建设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争取早日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