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集团2025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6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等。
因单位建设需要,现对安徽新华集团及旗下院校2025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新华集团2025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BGG-2025-0043
3.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4.采购内容:办公用品(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包括招标采购项目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投标人在三年内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案例3家及以上,并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8.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前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中标后需缴纳5000元合同履约金,合同有效期到期后原数无息退回。
2.转账资料:
名 称: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 0100 7117 7289 1M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新华大学内D栋
电 话: 0551-65872270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市分行
账 号:1218 7001 0400 10376
四、投标文件应含(材料需加盖公章,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密封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新华集团2025年度办公用品项目”和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公司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明细表需加盖公章(统一格式见附件一,写清品牌型号)。
5.售后质量保证承诺书(需注明供货周期)。
6.近三年主要业绩及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份)。
7.报价不得超过市场价格承诺书。
8.中标后不分包或转包承诺书。
9.廉政承诺书(见附件二)。
10.保证承诺书(见附件三)。
11.将投标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物资名称及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五、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报价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6 日10时止,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单位报价。
七、投标及评选
投标单位按第四条要求顺序将盖章后的投标文件(需装订)直接送(或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投标单位无需到场等待。
八、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1.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106室。
2.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9966525230 程老师15855198331
3.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4.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九、重要提示
1.投标单位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3.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