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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2012级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考核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2-09-2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 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原则,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意见》(皖教工委[2009]1号)精神,结合我院思政教学改革方案,特制定此方案,促进思政教学改革的实现。

一、目的与意义

摈弃凭一张考卷,靠死记硬背条文确定学生学习成绩的思政课传统考核方式,树立“重学习态度,重学习过程表现,重综合素质表现”的评价原则。通过灵活多样的考试考核方式,以考促教、以考促学,通过科学的考试评价方式来增强思政课教学的吸引力,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实现知行统一。

二、课程考核改革的形式

(一)基本考核方法

按我院思政教学内容改革的方案模块化教学要求,2012级本科班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在两学年按专题模块化实施教学,均为考试课程。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1)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考试科目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树理想、重德行、遵法纪

(2)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3)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科目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4)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考试科目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采取分学期进行考核后,考试不合格者在下学期进行补考。

每学期考核的评分方法:平时实践成绩(40%)+考试成绩(60%)。(设置合格线)

平时成绩包括学生所在小组的统一成绩(20%)、学生的考勤(10%)、学生个人的课堂表现(10%)等部分的相加成绩。

考核方式上选用多种考核形式,如课堂演讲、口头陈述、社会实践报告、卷面考试、写论文等。

考试成绩指每学期期末根据课程实际需要选用的考核形式,如卷面考试、社会实践报告或写论文的成绩等。

(二)特殊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课面试

为进一步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的深入,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的前提下,就思政课考核方法进行创新改革,即:在本学期中有突出表现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思想政治理论课面试。

具体的面试条件如下:

必备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生活。

2.思想政治理论课出勤率100%,且其他课程无违纪情况

3.学习态度认真扎实,勤奋好学,刻苦努力;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努力做到融会贯通;课后按时完成作业,力求正确无误;在各门课程的学习上一丝不苟、求真务实,力求全面发展等

4.在思政学习小组中发挥重要组织角色,组织两次以上小组活动,能及时提交学习成果,且成果丰富,具有创新性、思想性和理论性

符合以下条件一项者可申请面试:(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 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具有较高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且具有实质性成果

2.在本学期内获得校级及其以上级别关于思想政治方面表现奖励一次以上

3.在本学期参与校级及其以上级别关于思想政治方面活动并获得优秀以上名次

4.在校级及其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思想政治方面有关的文学作品或论文一篇以上

5.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

三、面试考核工作的组织

1.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须上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面试申请表,在面试开考前三周申请。

2.思政部成立面试审核小组。

(1)由思政部各教研组初步筛选推荐;

(2)在开考前两周组织推荐面试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考核小组由思政部教师组成,采取回避原则,面试学生授课教师不参与对该生的面试考核。面试要求考核小组教师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视为面试通过。考核小组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位本课程教师。

(3)由思政部在学院网站上发出对面试学生通过的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通过最终认定面试资格。认定结果由思政部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备案。卷面考核前一周公布结果。

四、成绩评定与管理

该生本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根据面试考核的具体情况,由考核小组统一评定,原则上不低于85分。该生面试成绩等同于卷面成绩,其授课教师根据考核评分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录入成绩系统。

获得免试资格的学生,考核小组将其申请表、考核表、面试考核试题及面试公示结果进行统一装订存档,要求面试考核小组出具书面总结报告,分析本次面试的整体情况,作为试卷分析,并一起装订存档。

面试按学期申请,不得跨学期申请。面试学生比例控制在3%左右。

      

     

 

 

                                                   思政部

                                                 20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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