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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治安信息通报(11月22日——11月29日)
发布时间:2013-12-0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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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警方提示:

冬季严寒,人们使用各种取暖设备取暖过冬,用电量逐渐加大,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险情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安全用电:

一、提高家中老人和小孩安全用电意识,传授一些消防小常识,防范家庭火灾的发生。

二、定期对电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更换老化线路;不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确保线路和电器的安全规范。

三、使用电器应保证有足够的散热条件,家用电器最好摆放在防潮、防晒、通风处,周围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插座应远离火源。

四、冬季沐浴后,浴室内水蒸气较多,应定期检查开关、插座,避免在潮湿环境中发生漏电;使用电吹风、电发夹等小电器时,不要让电线缠绕住身体。

五、在使用各类电器过程中,若发现冒烟或闻到异味,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电器着火时,不能用水来灭火,以免因水流导电发生触电事故。

六、尽量避免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设置空调温度时,冬季不高于20℃。

七、重点单位、部位、场所应配置灭火器材,并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