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警方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以炒“电子黄金”、“电子商务”、“投资基金”等名义,实施网络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不法行为。
这类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一是夸大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为了吸引更多投资,不法分子常常夸大公司或个人资产、利润,承诺按期偿还集资款、绝对零风险,而且公司经营项目系发展专利产品、高科技产品、生态农业等,市场前景好,利润高,技术先进,能够在短期内回笼资金。受高利润、高回报的诱惑,一些网民纷纷“投资加盟”。二是利用投资者急于获利的心理设置陷阱。推出各项优惠措施,吸引投资者,受害者大部分是手中有些余钱,又缺少理财知识,文化水平相对低、无固定工作的网民,他们梦想一夜暴富,借助捷径来为自己赚取财富,在看到网上鼓吹的只需交少量钱款,就能“钱生钱”、“利滚利”的承诺后,掉进犯罪分子设置的陷阱。三是采取“先甜后苦”的方式。部分投资者事先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投一小部分钱,“投资公司”也如期将钱打到投资者的账户,待投资者尝到甜头后,放心大胆大量投资或者介绍给亲戚朋友大量投资后,网站便销声匿迹。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端正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贪图小利,不要轻信网络上所谓的实力和诚信,对“高额回报”、“高额利息”的馅饼保持足够的警惕,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