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警方提示:
目前,民间“担保公司”、“借贷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非法集资形式在我省一些农村地区悄然兴起,由此引发不少借贷纠纷,甚至酿成案件。
这类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一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一般在农村地区,不法分子以1-2%的月息出具所谓的“存折”凭证,有的还发放肥皂、毛巾等日用品吸引“储户”;在县城则以出具借条为主,月息一般5%以上,有的甚至更高。二是多种“诳钱”手法并用。针对一些中老年当家主妇手中的游资缺少有效投资渠道,加之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便施以略高于银行存款的高利息加以吸引;针对那些“食利”人群,往往诱以暴利借款,或使用伪造的房产证作押,有时还假借官员朋友担保借款。三是以“实力派”形象迷惑人。为了赢得集资人的信任,他们坐豪车、穿名牌,阔绰大方,给人有经济实力的感觉,从而放心投钱。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农民朋友:端正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轻信某些“能人”的实力和诚信,对“高额回报”、“高额利息”的馅饼保持足够的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导致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