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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治安情况通报(12月3日—— 12月10日) 
发布时间:2010-12-1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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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警方提示:

近年来,假发票成为犯罪分子及不法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制售假发票、虚开、代开发票所引发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不仅会破坏国家金融秩序,滋生偷税、骗税、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会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警方提请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税收的觉悟,积极参与打击假发票犯罪工作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一、树立取得、使用发票的意识。依法取得、使用发票,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树立依法纳税意识,按规定取得、使用发票,既能有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能抵制利用假发票实施的各种不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制作、兜售假发票有罪,故意购买假发票同样违法甚至犯罪。

二、主动索要发票,及时进行防伪查询。发票是消费者购物、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在日常生活中,应主动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及时辨别发票真伪,坚决抵制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或使用假发票的违法行为。

三是积极举报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发票违法犯罪侵蚀国家税基,诱发逃税、骗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如果您收到兜售发票信息的手机短信或发现街面有兜售发票的犯罪嫌疑人,应及时向公安、税务机关举报,经查证属实,公安、税务机关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