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的到来!
全省治安情况通报(12月4日——12月11日) 
发布时间:2009-12-1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打印】 【关闭窗口

本周,全省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的案件总量与上周相比略有上升,盗窃案件有所上升,抢劫案件有所下降。
  本周警方提示:
  身份证,顾名思义是身份的证明。这张卡片虽小,其意义却很大:它表明一个人是中国公民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了它,公民就有了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就可以进行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社会活动。近来,一男子持有张某尚未到期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前往我省一信用联社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工作人员在仔细核对后,发现此人与身份证照片不是同一人,后该男子承认,此证是自己捡拾并冒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在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之前,仍可继续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如果更换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交回旧证。有些群众因对使用多年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怀有感情,将自己的第一代身份证保留或收藏,一旦保管不慎,被不法分子冒用,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警方提示:如果您已经申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将旧证上交到辖区派出所,切不可随意乱放、丢弃或转借他人;而冒用、出租、转让居民身份证更属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