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教育厅基地重点项目和校级项目中期检查的再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9

       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5年度厅级立项、校级立项时间已逾一年。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了解各课题研究情况,“中心”已于2016年6月1日在学校网站和OA发布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要求所有项目负责人必须在9月5日之前上交《中期检查表》及相关成果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教育厅2015年批准立项的基地重点项目;校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检查内容:根据项目计划书开展项目研究的情况
       3、中检流程:厅级基地重点项目填写《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附相关成果附件;校级项目填写《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校级项目中期检查表》,并附相关成果附件。
       4、经费资助:学校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按需资助,项目开展较好经费不足的可申请资助,总金额不突破教育厅要求资助总额;中期检查达不到要求或项目开展力度不够,学校将取消后续经费资助,并根据情况提出批评。
       5、时间节点:2016年9月5日下班之前统一上报检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发至联系人OA。
       联系人:盛烨 联系电话:2328
       二、检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梳理本单位承担课题项目人员的检查情况,并汇总填表后盖章,统一交至素质中心。
       2.请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中检工作,后期素质中心将对本次中检工作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反馈,以推动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件
       1:在研教育厅基地重点项目一览表
       2:在研校级项目一览表
       3:《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校级项目中期检查表》
       5.《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