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30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6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就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做如下要求: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校级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旨在提升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大学生素质教育存在问题为导向,结合选题指南及个人研究方向自行确定。重点项目限我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申报。本年度重点项目拟设3-5项。
       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旨在为我校初级职称教学科研人员提升研究能力而设。选题以大学生素质教育改革为导向,结合选题指南及个人研究方向自行确定。一般项目我校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本年度一般项目拟设8-1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且未结项的素质中心校级项目负责人;
       (2)自2013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三、申报限额
       作为主持人申请校级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校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四、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基地研究同意可延期,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不结项者,学校将停止项目资助,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课题申请。
       2.课题成果需经中心评审或公开发表后方能验收合格。成果必须注明“本课题受安徽新华学院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课题基金资助”,或标明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
       3.项目结项必须公开发表相应级别的学术论文,其中重点项目必须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三类期刊,一般项目鼓励发表三类期刊但不做硬性规定。
       五、其他事项
       1. 本年度项目申报应着力解决应用型本科高校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申报者可依据选题指南(见附件4),也可依据自己的科研兴趣和科研能力确定选题,但申报选题应具有学科前沿性,避免重复研究。本次校内评审入围项目申报书将进行重复性检测,与以往已经列入研究课题重复的将不予评审。(近三年中心课题见附件2)
       2.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15万元。
       六、工作安排
       1.2016年6月18日前提交初稿,统一发送至素质中心张曼OA,素质中心进行稿件初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修改意见。
       2.2016年6月20日上午11时前将修改后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报送素质中心。
       3.2016年6月下旬召开项目评审会。
       4.2016年6月下旬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