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21-07-16

  2018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简称“公民十条”),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公民十条”的内容有哪些,2020年我国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行为具体情况如何?

  “公民十条”内容

  01

  关注生态环境

  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02

  节约能源资源

  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

  03

  践行绿色消费

  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04

  选择低碳出行

  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05

  分类投放垃圾

  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06

  减少污染产生

  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07

  呵护自然生态

  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08

  参加环保实践

  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09

  践行绿色消费

  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10

  共建美丽中国

  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2020公民生态环境行为状况

  自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每年跟踪调查评估公民生态环境行为状况,并发布年度调查报告。 2020年度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状况 调查范围覆盖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区、市),调查内容涵盖“公民十条”的 10 个行为领域( 即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和共建美丽中国 )。

 

  

 

  来源:南京生态环境,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