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8-07-02

为保障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与稳定,依据《安徽省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徽新华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是指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在试卷运送、保管、组织实施等环节出现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专业英语四八级考试、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计算机水平考试,以及普通话测试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和考证培训中心负责人担任,院办、督查督导处、保卫处、总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考证培训中心, 工作由考证培训中心负责。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处理国家教育考试保密、试卷运送、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

(2)确认或协助确认突发事件的等级。

(3)启动相应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情况,落实上级部门决策与部署。

(5)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6)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两个等级。

1、重大事件

(1)考试期间发生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2)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4)在试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

(5)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用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6)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2、一般事件

(1)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

(2)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3)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

(4)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

(5)考试过程中,考试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

(6)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

四、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预防

1、考试前要组织人员对考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检查,封闭考场。

2、存放试卷的保密室要落实保险箱、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保密室要安排双人值班看守。

3、在考场周围设立警戒线,安排保卫人员执勤,禁止无关人员进人考试现场。

4、在考试现场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和救护设备。

5、考试现场设立现场指挥组,加强考场内外的巡查,随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6、特别重大考试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在考试现场安排警务人员参加突发事件的处置。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

2、考试期间发生战争、突发性恐怖事件、自然灾害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经应急处置小作领导小组同意和上级部门要求做出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置措施。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学校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学校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实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采取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同意可做出相应处理意见。应采取措施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做出以下决定: 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考试时,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作废。

4、由于试卷在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泄密事件调查。

5、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时,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学校考点,殴打学校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6、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或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时在接到更正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生。

7、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时,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如果属于校内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责成总务处立即进行检查并在短时间内修复。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应急处置工作组应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以下决定: 该次考试延时; 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下次再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做好学生情绪安抚工作。

如果考试机出现死机、掉电、病毒或软件故障时,各考场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监考教师应立即安排考生在备份机上进行考试,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以下决定: 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

8、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或一般事件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9、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考务人员应根据事件等级和危害程度,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置。

10、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归口负责,考证培训中心协助。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采访。

六、附则

1、本预案由教务处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