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建筑物倒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8-11-02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建筑物倒塌事件的发生,依据《安微新华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保卫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为校办、学生处、团委、总务处、资产处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和行政工作的副院长。

2、工作职责: 对学校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安全检查;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修缮加固; 对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牌; 负责处置建筑物倒塌事件的善后工作。

二、建筑物倒塌事件的预防

 1、每学期要对建筑物的基本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结合学校建筑物的结构、材料、使用年限等情况,对存在的危险进行修缮加固。

 3、对检测后属于危房的建筑物,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拆除。

 4、对建筑物的危险部位,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三、建筑物倒塌事件的应急处置

1、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件时,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问赶赴现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省教育厅、公安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迅速向120 报警,并组织校医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3、切断电源、关闭煤气,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情况,避免和消除继发性危险。

 4、在有关部]的帮助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解救受困的人员,抢救伤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物资等必要手段,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四、附则
 1、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