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安徽新华学院2024年度灯具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安徽新华学院是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校园紧邻大蜀山。学校于2000年创办,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获批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2019年获批安徽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3年顺利完成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并获专家一致好评。2024年获批安徽省重点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需求,现对安徽新华学院2024年度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GG-2024-004
2.项目名称:《2024年度灯具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二、项目采购内容
2024年度灯具采购清单详见附件一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报价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3.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报价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7.必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及进度款,按次结算,即每次所供产品全部到货经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正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方可暂缓支付货款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报价单位的义务
1.报价单位必须对其报价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单位一旦中标,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报价单位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报价单位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报价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上午11:00前。
七、报价资料制作(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1.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相关案例不少于3份,提供的合同至少提供能反映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4.报价表需加盖公章。
5.质保期承诺书(必须写清项目质保期)。
6.供货周期承诺书。
7.将报价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八、报价文件递送方式(任选一种即可)
直接将报价文件送(或邮寄)至安徽新华学院物资管理与采购处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1.联系人:江老师15255105498 曹老师13004002180
2.监 督:0551-65872097
3.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资产管理与采购处

安徽新华学院资产管理与采购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