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安徽新华学院图书馆书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21

        安徽新华学院坐落于包公故里、科教基地、历史名城安徽省省会合肥,是经教育部批准,安徽省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0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学校现有商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药学院、动漫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程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

因学院快速发展需要,现对安徽新华学院图书馆书架、书车等物资进行公开招(邀)标采购,热忱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图书馆钢制书架、书车、书立项目

2、项目编号:CGZB-2019-0008

三、招标及定标方式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邀)招标;

2.招标方有权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拆包。

四、投标单位资质:

1、投名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上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6、报名单位须具有合肥市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五、投标文件编制须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
2、企业简介;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保产品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及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

6、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2份且单笔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案例(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7、报价函(含生产、运输、搬运、安装及税费等所有费用);

8、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9、供货周期以及质保售后服务承诺;

10、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11、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六、产品标准及规范

1、钢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环保标准;

2、钢制产品包装完好,要求包装后钢制部分无任何外露情况,包装材料采用硬纸板或发泡塑料包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产品造成二次损伤

3、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上列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可能被修订,供应商应达到上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4、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国际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国际最新标准为依据。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投的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串货和假冒伪劣行为;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八、招投标纪律

1、所有参与投标、招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干预招标人员的评标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招标方相关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和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情况;

4、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及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各项合作行为,预防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承诺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

第二条 甲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

(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品、礼券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

(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帐外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私下经济利益。

(四)不私自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娱乐、游玩或任何考察形式的变相旅游等活动。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不得有其他任何在乙方等相关单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承诺

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任何与甲方相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变相考察等活动。

(三)不私自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卡券等。

(四)不在帐外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利益)。

(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书作为交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交易合同或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合同或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审计督查部投诉(电话:15005518562)。

注:招投标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纪律,如投标方违反上述纪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清单所提要求提供详细报价,注明税率;
2、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做相应的修正;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十、投标人保证
1、投标价不超过其在国内市场的价格以及其卖至买方相同地域的价格。若违反保证,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偿还多付的款项;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问题和要求的回答应是肯定的、真实的、准确的;
3、投标人应按要求准时递交文件,参加开标,否则后果自负。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会被退回;
4、投标人应对产品质量及交货期作出明确承诺。

十一、投标方式、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安徽新华学院图书馆书架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将投标资料直接送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并同时提供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样品(须在醒目位置标注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投标人联系电话)。

2、答疑截止时间:201932717时止。

3、投标截止时间:2019328 日16时止。

注:①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方须送齐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日期后二者缺一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②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及电话:老师18155185293  老师15255105498

联系地址: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新华集团采购部

 

                                                          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2019年3月21日